为做强做大创意产业“蛋糕”,我区相继出台了《建设3万家创意机构实施方案》、《关于培育20万创意创业人员的实施方案》、《关于建设广西创意中心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方案。
根据方案,我区力争用5年(2012-2016年)时间,在全区建设3万家创意机构,重点培育创意设计、数字服务创意、文化创意、时尚设计及咨询服务创意等4大领域涉及到文化创作表演、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广告、工业、建筑、工艺美术、动漫游戏、软件、休闲、时尚、美容、美食、婚庆、节庆、摄影等20多个行业;引进创意产业领军人物20名左右、知名专家200名左右,培养本土优秀创意创业人才1万名左右,实训大学生数量超过3万人,全区创意创业人员超过20万人。
我区还明确从切实落实自治区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土地扶持政策、工商登记扶持政策3个方面,加强对创意机构的政策扶持。如:“十二五”期间,财政部门将微型企业上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由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按规定统一奖励给企业。对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形式的微型企业,免收年检费。在以保护为主的前提下,允许产权人和使用人合理利用历史建筑及历史街区内的建筑,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支持创意企业总部落户广西。对在广西设立综合性地区总部的企业,允许名称中使用“总部”、“地区总部”字样等。
根据《实施意见》,自治区创意机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制定广西创意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明确创意机构各项优惠政策的扶持对象。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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