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释放了一系列中小企业发展的利好,如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放开企业投资审批等。
广东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去年初,省政府接连出台了《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广东省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帮扶中小企业应对困难和挑战,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为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昨日,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全文共列出74条措施,其中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有63条,占全部措施的85%。昨日,南方日报记者专访了《意见》牵头单位负责人——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赖天生。
内容
财政扶持 设立中小微企发展专项资金
《意见》加大了对中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要求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安排2.5亿元,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及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意见》要求“统筹省财政现有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重大科技专项、结构调整、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进口等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大力支持”。省级财政将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引导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重点支持技术的第一次商品化过程和种子期项目和初创期企业。
根据《意见》,广东将设立小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小额贷款公司当年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发生的损失等给予适当的风险补偿,2013年共下拨专项资金3410万元。同时,设立广东省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专业镇及产业集聚度比较高的中心镇建立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尽快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挑选一批专业镇转型升级进行重点扶持,推动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发展。
科技创新 扶持一批示范基地和服务平台
企业要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自主创新至关重要。为此,《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意见》明确,继续认定和扶持一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据了解,广东今年新认定了40个创新产业化基地,复核通过49个创新产业化基地为“2012年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通过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和引导各示范基地的企业发挥创新的主体作用,集聚创新资源,激活创新要素,加大资金和人才投入力度,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不断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与此同时,广东将继续认定和扶持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并重点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新认定13个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复核通过26个平台为“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通过大力推进科技服务平台机构建设,组织实施“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计划”,累计安排科技项目经费超过1亿元,在全省各地扶持建设一批园区科技服务机构、专业化科技服务平台、行业科技服务平台等。
此外,面向全省专业镇中小微企业,广东选择了6类公共服务平台给予重点支持,涵盖了专业镇生产力促进中心能力提升与功能完善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设、专业镇现代服务产品超市建设、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管理与创新发展研究等。
融资服务 中小微企贷款增速高于平均水平
通过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政银担企”合作,推动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及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具体政策等措施,《意见》从银行贷款、债券市场融资、股权交易、探索发展民营银行等方面,助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题。
《意见》提出,“鼓励各金融机构盘活信贷存量、优化增量,将全年新增贷款部分和‘高耗能、高污染’贷款到期回收部分主要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完善绩效考核机制,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力争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意见》要求“引导资信良好、实力较强的小微企业利用私募债、区域集优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券市场融资”,并“支持民间资本在符合准入条件、承诺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探索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等民营金融机构,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赖天生介绍,通过与国家开发银行、浦发银行10.06, -0.01, -0.10%广州分行加强沟通合作,引导和支持建行广东省分行与韶关市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池、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与江门市政府签订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等一系列措施,切实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
同时,广东将进一步加强省内信用担保机构的备案工作,跟踪分析全省在各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营情况,帮助和指导全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市场开拓 专项资金助中小微企“走出去”
“省财政安排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对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我省外向型企业参加境内外贸易活动、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等予以支持。2013年安排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7000万元。”赖天生介绍,依托省财政安排的“走出去”专项资金,广东将对中小微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跨国经营与并购给予支持。根据《意见》,广东将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在东盟、南美、南非等新兴市场国家举办的国际性展览会,帮助省内中小企业加快开拓国际市场步伐。省财政从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省内小微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对小微企业投保短期信用险保费予以80%的资助。
国内市场方面,广东将实施广货市场开拓活动,积极拓展国内二线城市市场。与此同时,大力办好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不断拓宽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内销渠道。省财政每年将安排中博会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展位费补助,统筹使用企业缴纳的展位费、广告费等,支持搭建中小企业展览、服务平台,助推中小企业开展贸易、投资合作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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