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新规扶持煤层气产业


时间:2014-01-10





  在2013年山西出台“煤层气20条”后,2014年伊始,河北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各级政府每年与所属煤矿企业签订瓦斯防治和利用目标责任书,将瓦斯防治和利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煤炭企业业绩考核体系。

  《意见》规定,全面落实煤矿企业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政策,及时制定落实国家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措施。对国家财政给予的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专项补贴资金,符合条件的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处理。对进入城市公共管网的煤层气煤矿瓦斯销售价格按不低于同等热值天然气价格确定。

  实施煤层气市场定价,并适时提高上网电价。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适时提高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上网标杆电价。电网企业因此增加的购电成本,通过调整销售电价统筹解决。

  力争瓦斯抽采利用率达到50%以上;未实现抽掘采平衡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其最高产量限定在核定生产能力的80%以内。

  优先安排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项目建设临时性用地。

  鼓励煤炭生产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成立专业化瓦斯防治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科技创新。

来源: 中国煤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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