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获悉,今年该镇出台了《麻涌镇扶持粮油贸易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今年起连续3年,麻涌镇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鼓励、扶持粮油贸易企业发展。
《办法》指出,凡在麻涌镇依法注册,且依法纳税的粮油贸易公司均属于资助对象,对麻涌镇粮油贸易公司,将会根据年纳税额达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不同的额度,给予纳税额4%~7%不同程度的奖励,每个公司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在麻涌注册的粮油贸易商且营运期满一年的,根据年销售额达2亿、5亿、10亿不同的额度,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4万、6万、8万等不同程度的租金补贴。
来源:粮油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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