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扶持“家庭农场”助推都市农业发展


时间:2014-02-26





  冬去春来,户外亲子好时节,体验式家庭农场走俏。近日记者获悉,东莞市农业局正制定家庭农场的相关扶持政策,全市60个农业休闲场所有望受惠。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称,希望借家庭农场助推东莞都市农业发展。

  市农技推广中心称,2013年年初,“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去年3月,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进都市农业发展的意见》,鼓励扶持镇村依托家庭农场、特色农业基地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家庭农场的休闲生态农业模式不仅能丰富短期旅游选择,还能通过农业体验满足市民远离都市亲近自然的返璞归真需求,增进家庭成员情感,成为都市农业满足市民旅游市场的最佳形式之一。

  市农业局数据显示,目前东莞市共有农业休闲场所60个,经营面积约5000亩,总体经营情况良好,其中可进行综合农业体验的约20个。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称,家庭农场可以说是都市农业的微模型。东莞市农业局正制定家庭农场的相关扶持政策,全市60个农业休闲场所有望受惠。不过他也同时指出,“目前大多数休闲场所偏重餐饮和垂钓,内容单一,体验内容少,和集生产、生态、生活于一体的成熟家庭农场仍有相当一段距离”。该负责人表示,家庭农场起步易、经营相对简单、见效快,因此家庭农场经营鼓励扶持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发展经营。

  个案A

  农场“偷”菜迎合亲子游

  而在松山湖百花洲公园,近千亩的“Q Q农场”吸引不少前来体验的亲子家庭。有贫下中农、贫农、中农、富农、地主,直到大农场主等10个不同的身份供选择。记者发现,贫下中农拥有10平米菜地,而地主则有150平米菜地,还配置有成熟日期告示板、留言板、稻草人、小木屋、狗窝和护栏,木屋中有种菜工具,水桶、锄头各2个,农场平时由专门人员代为照看。

  “这里不能像Q Q偷菜那样乱来”,工作人员介绍说,只允许各农场主人“偷”邻居家的菜地,且每次“偷”菜数量为每个菜地数量的八分之一。此外,各农场主人要在邻居家菜地成熟期3天过后才能“偷”菜,成熟日期在告示牌中显示,而农场中加有护栏的农作物是不允许“偷”的。农场负责人并未透露该农场盈利情况,只表示该农场中贫下中农到富农的月租300元到1800元不等,地主等级及以上的租金面议。

  个案B

  偏远地区年纯利达15万元

  在东莞欠发达县洪梅县,一户年轻农民夫妇于2010年开始经营家庭农场,年收入达15万元,为当地带来了经济效益。这家家庭农场位于东莞市市级农业园区钱公洲岛农业园区内,总面积约为50亩。农场女主人谭女士说,家庭农场现主要种植特色水果无花果35亩,配合种植火龙果、桑树、西瓜等果树10亩,养殖鳖、虾等5亩。4月桑葚,5月西瓜,6月到11月火龙果,6月到次年1月无花果,采摘经营期长达9个月。

  谭女士介绍,他们的家庭农场以采摘体验为主,日均接待客人10余人,周末日均游客70多人,最多达200人。她说,目前农场以无花果和火龙果等水乡水果采摘体验、销售为主要经营模式,结合部分餐饮、农产品加工产品销售、种苗销售等附加收入,年纯利润约达15万元。(记者何永华 通讯员邱发平)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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