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法规保护中小微企业权益


时间:2014-03-31





  本报讯 目前,国内第一部保护中小微企业权益方面的地方法规―――《辽宁省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已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与大企业相比,辽宁省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小,在获得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更大,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不为社会所重视,侵权行为时有发生。目前,辽宁省中小微企业基本税费负担平均年达15%左右,远远高于大企业;因重大项目、城市改造而导致的中小微企业拆迁,一些拆迁补偿不能及时到位;贷款利率上浮、电价成本高等因素,也大幅压缩了中小微企业的利润空间;有的中小微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完善,劳动纠纷时有发生。

  《辽宁省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的实施,将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存在的上述困难。该条例还列出严格禁止强制中小微企业参加各类社会团体、缴纳会费和活动经费等费用,参加各类评比、达标、排序、认证和表彰等活动并收取费用,接受有偿宣传、征订报刊图书等,要求中小微企业接受指定培训、指定服务或购买指定产品,限制中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参与公平竞标,干涉中小微企业合法用工,要求无偿或廉价提供劳务以及占用财物,将行政管理职能转化为有偿服务,侵害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强制中小微企业为其他经济组织的金融借款提供信用担保,向中小微企业摊派、索要赞助,强制中小微企业捐赠捐献、参加商业保险等13类具体行为。

来源:中国冶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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