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8月1日“营改增”在全国推行以来,转眼已经走过了一个年头。记者从青岛市国税局了解到,“营改增”理顺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了重复征税,减轻了纳税人负担,改革成效在青岛市逐步放大。一年来,全市累计已有6.6万户各类纳税人享受到了“营改增”的红利,整体减税规模达到26.7亿元,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税制环境,对产业转型、经济增长、企业发展等具有深层次影响。
截至2014年7月底,青岛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减税13.01亿元,减税面达到92%以上。其中,试点一般纳税人税制优化累计减税9.69亿元。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因征收率由5%调整为3%以及销售额按不含税计算原因,税负全面下降,累计整体减税3.32亿元,减税幅度近40%。另外,小规模纳税人在自身减轻税负的同时,还可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可以供下家抵扣,而且提高了小规模纳税企业作为卖方的议价能力。
青岛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试点纳税人享受“营改增”税制改革红利的同时,非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接受应税服务进项抵扣内容增加,直接享受结构性减税的政策优惠,税收负担也随之减轻。以青岛市某汽车制造企业为例,2013年8月与9月,该企业因接受“营改增”项目服务,抵扣税款0.12亿元,占同期总抵扣额的2.30%,直接降低增值税税负0.51个百分点。
随着“营改增”的深入推进,经济结构也随之调整。比如,“营改增”对青岛市新兴现代服务产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新办企业快速增加,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截至2014年7月底,青岛市新增试点纳税人累计达2.9万户。其中,新增现代服务业的试点纳税人2.81万户,户数多数集中在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三个现代服务业,占比为25%、23%和15%。仅2013年,全市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7%,较2012年提高0.7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占全部服务业的比重提高到52%。
“营改增”后,青岛市对外贸易也得到了更好发展。“营改增”后,服务外包实行零税率,企业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符合条件的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和广播影视服务等均可享受免税服务,这些优惠政策为青岛市服务类企业走出国门,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扫除了税收障碍。“营改增”试点一年来,截至2014年7月底,青岛市已有6户应税服务企业实现出口服务,享受免抵退税额2517万元,63户企业享受跨境应税服务免税1.26亿元。
另外,原营业税制度下,境外向境内提供劳务需要承担营业税纳税义务,且税款不能抵扣,加大了劳务引进的税收成本。“营改增”后,进口劳务所负担税款能够纳入国内增值税抵扣,有利于更好地从国际市场上引入劳务资源特别是技术成果为我所用。截止到2014年7月底,全市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代扣代缴税款后抵扣进项2.03亿元,直接降低了境内企业税负。
记者了解到,“营改增”激发了投资者兴办服务产业的热情,对第三产业尤其是服务业的发展壮大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而服务业的发展也带来了更多的就业岗位。“营改增”后,青岛市新办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企业2.9万户,直接形成了新的劳动力需求,创造了新的社会就业机会,促进了劳动力资源由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有序转移。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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