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记者获悉,自2003年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以来,新余市已累计发放再就业小额贷款24.54亿元,扶持小企业126家,带动就业人员达10万人次。
凡符合新余市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各类自主创业人员,均可享受为期两年财政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由原来5万元统一提高到不超过10万元,企业贷款由原来2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400万元,财政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的贷款额度内,据实给予贴息。
仅今年前9个月,新余市新增发放再就业小额贷款4.09亿元,直接扶持2682人创业,带动10611人就业。(江南都市报记者刘健报道)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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