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扶持“两个10万元”微企


时间:2015-03-30





3月19日,云南省工商局召开全省工商部门“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作视频会,确定将采取放宽注册资本条件等措施,培育1.2万户“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

据介绍,“两个10万元”即带动本省户籍5人以上就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7万元以上的,每户给予3万元补助;扶持对象创办微型企业有贷款需求的,有关银行给予10万元以下贷款支持。

“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自2014年6月正式启动以来,云南省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宣传、受理和初审工作,并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截至2014年年底,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共受理“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申请9220户,初审通过7516户,会审通过5181户。

2015年,云南省政府计划在全省扶持“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3万户,交由工商部门完成1.2万户。

云南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在认真借鉴去年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把握政策界限,用好用活政策,微型企业扶持对象和带动就业人员不再受户籍限制;放宽注册资本条件,以注册资本划型的可放宽到注册资本标准的4倍,其他未列明行业可放宽到营业收入标准的2倍;“云南省微型企业培育扶持工作信息系统”将于5月底建成上线试运行,并在全省推广运用,各地要做好微型企业申请财政扶持资金网上申报、受理、审批、公示等全程网上服务;加强内外监管,有效防范风险,各级工商机关要健全微型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充分运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强化信用建设,严厉查处非法套取扶持资金等违法行为。(施静明)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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