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三措施扶持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时间:2015-04-30





福泉市采取三举措扎实做好扶持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工作。

加大宣传培训和主动服务工作力度。福泉市不定期组织市场监管、人社、信用联社等部门(单位),主动深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针对政策支持、商标注册、技能提升等提供上门指导服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并举办微型企业业主创业培训班,邀请省级专家进行授课。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福泉市经与金融部门对接,推出单户不超过300万元(其中,信用+抵押等贷款不超过300万元,信用贷款不超过50万元)的“黔微贷”专项金融服务产品,降低贷款门槛予以贷款支持,有效的破解部分微型企业客户无担保、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促使银企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其中,对申请单笔贷款金额在15万元内的微型企业,采取“信用+保证”、上浮执行利率等方式给予贷款支持;对申请单笔贷款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按照相关政策和微型企业授信评级情况,实行不同利率优惠;对符合“黔微贷”信用贷款条件的微型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信用贷款支持。

加大专业服务指导力度。成立市微型企业金融服务指导部门,健全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组织机构,切实做好微小企业服务工作,针对小微企业不同阶段的生产经营特点和金融需求,建立“一企一档,一户一策”机制,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满足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小微企业的发展需求。

截至目前,该市已扶持发展微型企业456户,带动创业463户,带动就业2103人,取得财政补助资金2005.25万元,获得贷款1992万元,税收奖励13.65万元。(潘凌)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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