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中小企业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补贴办法(试行)》。申报条件包括:项目实施单位应在重庆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项目实施单位近两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的实施能明显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待转化或正在转化的科技成果应是具有产业化潜力的有效专利或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成果,且权属清晰,无纠纷。
据了解,凡符合列入2015年度重庆市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计划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所在地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经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审核后予以公示。(谷显刚)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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