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创业扶持基金昨正式建成


作者:王春燕    时间:2015-07-23





7月22日上午,大连市人社局与建行大连市分行签署创业扶持基金贷款业务协议,标志着大连市创业扶持基金贷款业务正式启动。

记者从签约仪式上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市出台了新一轮扶持创业政策,其中《大连市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创业型人才在连创业办法》(大委发〔2015〕8号)明确提出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建立创业扶持基金,搭建起政府、企业、银行三方合作的融资平台,支持在孵企业发展。

而此次签约,使此项政策进入实质操作阶段,也为《大连市创业扶持基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政策落地铺平了道路。记者了解到,创业扶持基金贷款由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按公共风险补偿资金总额放大10倍建立,公共风险补偿资金首期由市政府注入3000万元,根据创业扶持基金业务发展需要适时调整额度。也就是说,首期基金由政府拿出3000万元做风险补偿,建行大连分行拿出3亿元做贷款。

谁可以申请?

据了解,可以申请大连市创业扶持基金的,必须是市级创业孵化平台的在孵企业。在孵企业按不低于贷款额度40%的比例提供担保,并按其实际获得贷款额2%的比例缴纳企业风险补偿资金。创业扶持基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对符合条件的,市政府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支持。也就是说,这一贷款政策对创业企业有三大优惠:一是抵押物可放大2.5倍进行贷款;二是通过政府贴息利率要比基准利率低;三是贷款额度高,最高可贷3000万元,一般不超过500万元。据悉,创业扶持基金贷款相关问题咨询可以与市就业管理中心联系。

如何办理?

(一)提出申请。创业企业向市就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市就业管理中心审核资格,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贷款创业企业名录转金融机构。

(二)贷款审查。申请贷款的创业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交《创业扶持基金贷款业务申请表》(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金融机构按照信贷管理规定受理申请,进行调查评价、贷款审核。

(三)贷款推荐。金融机构依据审查结论,向市就业管理中心提交《创业扶持基金贷款业务推荐函》。

(四)审查备案。市就业管理中心审查同意后出具扶持基金贷款备案文书,通知申请贷款的创业企业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五)缴纳企业风险补偿资金。申请贷款的创业企业在约定期限内按规定将企业风险补偿资金交存市就业管理中心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专用账户。

(六)合同签订。金融机构与申请贷款的创业企业签订贷款合同、抵质押合同或担保合同。

(七)贷款发放。金融机构向申请贷款的创业企业发放贷款,并在贷款发放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市就业管理中心。

来源:大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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