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起,入驻县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的电子商务企业前三年免房租,卫生费、物业费、水电费第一年全免,第二年免60%,第三年免50%。运行满一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扶持补助5000元;对在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及工业园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年网上销售额首次突破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0.5万元、1万元、2万元、4万元、6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园内从事电子商务企业工作的大专(高职)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200元的生活补贴,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的生活补贴,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500元的生活补贴。毕业五年内的高校生从事电商自主创业的给予5000元扶持资金。
来源:万安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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