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用地优惠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作者:洪曙光    时间:2015-11-13





  10月23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18条保障措施,特别强调加强用地和场所保障,鼓励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意见》指出,加强返乡创业园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利用农民工创业园、闲置厂房、撤并的中小学校舍等存量资源建设返乡创业园,落实统一的孵化政策和创业服务,按照实际孵化企业户数给予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相应的财政引导资金,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奖补等方式给予支持。

  《意见》明确,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对返乡创业小微企业租用的给予租金优惠;对购买国有土地和标准厂房的,可按弹性年期出让或“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方式降低一次性支出成本。鼓励县、乡两级结合产业优势建立返乡创业电子商务基地、返乡创业小型电子商务集聚区,对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等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或补贴。(记者洪曙光)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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