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这次推出的十条意见太及时了,对我们帮助太大了。”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近日出台《关于支持和服务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意见》,受到企业的广泛关注和欢迎。11月6日,泉州市委书记郑新聪专门对该意见作出批示:“很好,市工商局服务大局意识强,创新举措有力有效,应予充分肯定和表扬。”
该意见的一大亮点是加大了对商标品牌战略的引导和对企业名称字号的保护力度。通过建立健全全市上市后备企业商标品牌创建梯次培育机制,支持、鼓励上市后备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提高企业及其商标的知名度和辐射力。进一步完善“打假保名优”网络,充分发挥区域性商标保护协作网的作用,协同上市后备企业开展跨区域打假行动。指导上市后备企业国外维权,指导遭遇国际商标纠纷的企业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跨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持上市或上市后备企业向工商部门提出在同行业或关联行业的字号保护申请,对于符合公平原则的申请,工商部门在企业名称保护库中予以录入,未经申请人同意,不予核准与被保护名称字号相同且行业相同或相关联的企业名称。
该意见还规定,上市后备企业作为母公司且控股3个以上子公司的,可免予办理企业集团登记,母公司可凭子公司股东名册、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资料直接申请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的名称变更登记。
与此同时,该意见鼓励企业对外投资和并购重组。鼓励和支持上市后备企业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出资,在泉州投资设立新公司或并购企业,提高资本运行的效率,降低企业重组改制的成本。上市后备企业在泉州投资设立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或并购重组设立或变更的公司,只要企业类型属于有限公司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在泉州市工商局或在辖区县(市、区)工商局办理登记注册。
此外,该局将从放宽企业名称限制、支持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鼓励社会资本成立股权投资类企业、优化登记服务措施等方面支持和服务企业上市发展。(苏晓晖 黄超锋)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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