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十条措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15-11-26





“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也能注册企业名称,并能在经营范围里作行业特征表述了。今后不用再像以前那样,因为经营范围只能以‘投资、咨询’等作表述,每次做生意都要跟对方解释很久!”得知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工商局出台《进一步推进注册便利化十条措施》,荔城区一家电子商务企业负责人高兴地说。

据了解,《十条措施》还允许多家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集群注册,将地址登记为集群注册托管公司的住所,集群企业申请人无须拥有经营场所便可开展经营活动,有利于降低对场地要求不高的电商的创业成本。

近年来,莆田市工商局及所辖县区局紧紧围绕“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先照后证、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等商事制度改革内容,结合辖区实际,不断细化、深化改革措施,制定出台各项优惠政策,为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更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仅前置审批事项一项,莆田市工商局就由原来的227项大幅压缩至17项。

“我们在深化改革、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上做了大量的探索,为每一个有意向的市场主体实现创业梦提供服务。同时,我们在提高审批效率上不断创新,通过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帮助市场主体更快实现创业梦。现在,市场主体不仅容易准入,而且能快速准入。”莆田市工商局负责人说。

莆田市工商局通过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实行“同城通办”和“县域通办”,把办事窗口向群众家门口延伸,方便群众就近办事。在办事时限上,该局通过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快速实现窗口整合、表格整合、流程整合,有效加强部门间的“数据流动”,变企业往多个部门跑为信息在网上“跑”。工商部门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至3个工作日,提升了效率,降低了企业办事成本。

莆田市工商局的改革措施,推动市场环境不断优化,并且带动市场主体高速增长。截至10月底,莆田市市场主体总量达191716户,居全省第五位,其中内资企业33830户、外资企业822户、个体工商户157064户,与2014年3月商事制度改革前相比分别增长65.26%、12.6%、72.55%。(曾茂盛 江丽云)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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