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48家企业获倒贷周转金扶持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时间:2016-03-04





  日前从齐齐哈尔市中小企业周转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自2015年9月成立至今,已为48家企业办理了近8.8亿元的流动贷款到期倒贷,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近3500万元。


  近年来,很多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了“倒贷难”的问题,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为此,齐齐哈尔市与和美集团合作设立了企业流动倒贷周转资金,周转金总规模3亿元。其中,齐齐哈尔市财政局、齐齐哈尔市工信委以及代表齐齐哈尔市政府出资的企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政府出资的10%,其余90%由和美集团出资。每笔倒贷资金不超1000万元,按照该数量计算,可以满足和覆盖齐齐哈尔市一、二、三产业符合续贷条件的中小企业。企业使用每笔周转金,都由政府出资平台与和美集团按照1∶9的比例配比出资,并按不同标准计息。


  为了能够让周转金风险防控降到最低,齐齐哈尔市金融办采取多种措施,对周转金的设立、运转,特别对周转金专款专用进行实时监管。为了保证政府出资部分的资金安全,齐齐哈尔市创建了企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实行政府出资人“背书”办法,确保投资风险降到最低。


  此外,齐齐哈尔市还组织中小企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齐齐哈尔监管分局、齐齐哈尔市法院、各商业银行、齐齐哈尔市国土局、齐齐哈尔市房地产权管理处等机构和部门签订企业流动贷款周转金业务合作协议。协议包括合作银行提前办理企业续贷审批手续、出具续贷审批书,特别是银行应于贷款投放当日以市中小企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方式即时将企业借用的流动贷款周转金足额划转至周转金专户,实现周转金在银行和企业专户间封闭安全运行。


  与此同时,齐齐哈尔市建立了企业流动贷款周转金风险补偿机制,要求企业在使用周转金之前,按使用额度的5%交纳保证金。因合作银行不履行续贷承诺或未按约定保证周转金在银行和企业专户间封闭安全运行,导致流动贷款周转金使用出现风险,首先由企业缴纳的保证金作为第一补偿资金进行扣缴,其余部分由合作银行承担风险补偿责任。因中小企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按规程操作导致周转金出现风险,由该公司注册方承担全部补偿责任,多种措施大大降低了中小企业周转金的风险。(包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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