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检验检疫局发布消息,自2015年12月20日,中澳、中韩自贸协定在我国实施后,该局通过组织学习中韩、中澳原产地规则及降税安排,在窗口张贴中韩、中澳原产地签证宣传图等措施,积极筹备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的签发工作,截至2016年2月底,签发中韩、中澳原产地证书148份、签证金额1012.1万美元。
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中国装备“走出去”工作安排,该局确定包头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作为原产地证重点扶持对象,进行“一对一”帮助指导,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提供签证国家最新信息动态,“面对面”交流,“实打实”办事,将原产地知识、政策、服务主动送到企业身边指导申报人员工作,解决申报人员在签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为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帮扶小微企业开展原产地签发工作,2015年为小微企业减免一般原产地证书签证费及工本费约189.15万元,有效促进了内蒙古自治区外贸出口。
此外,保证通关无纸化签证措施缩短工作时限、优化窗口工作流程和建立大企业联络员机制等服务,该局积极开展“上门送政策”主题活动,推出系列服务措施,有效帮扶企业。2015年内蒙古检验检疫局在全区范围内进行20余次的原产地“一对一”上门宣传、培训服务。(王玉峰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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