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科技创新企业的潍柴扬州盛达公司,曾研发出包括新型矿用运输车在内的多种“新、特”车辆,不但填补了国际空白,还使公司产值在短短3年内迅速增长了5倍。谈到公司发展,其财务负责人沈明说:“这都幸亏地税机关发给我们的‘大礼包’啊。否则,公司既缺少充沛的研发动力,也没有充足的研发资金,技术创新更无从谈起了。”
沈明所说的“大礼包”,指的是针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多项税收优惠。在江苏省扬州市,属于地税管户的143户科技创新企业都已如期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面达到了100%。近3年里,扬州市共有786户(次)科技创新企业享受了所得税优惠,累计减免税额近8亿元。
取得科技创新企业资质,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的基础。为让尽可能多的企业进入这一范围,扬州市地税局加强了与科技部门的数据交换,定期获取企业研发信息,对具有认证潜力的企业发出邀约和提醒,引导其在做好科技创新与财务核算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税收法规,避免出现税收风险。
为实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一户不漏”,该局建立了“需求分析、分类解读、互动答疑、效果评估”四位一体的专业化政策解读体系,实现税法宣传辅导与地税机关有效供给的无缝对接。建立了科技创新税收激励政策落实联席会议制度,联合财政、科技、国税等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会议,研究解决联动中出现的问题,协调解决重大个案问题。出台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规程,构建了研发投入核算、归集体系,建立了研发项目立项备案管理制度,适时掌握企业研发投入情况,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辅导服务工作。简化了科技创新企业税收减免流程。将这一事项下放到县(区)局地税机关办理,改变了过去层层审批所导致的效率不高现象。
在该局的推动下,扬州市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后劲”更加充足,企业研发速度、转型速度明显加快。仅2015年,扬州科技创新企业即新开发省级高新技术产品900余件,高新技术产值突破4000亿元。一批企业不但实现了利税两增,还向上市“新三板”发起了冲刺。(杨旭东、尹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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