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江西省财政厅和江西省工信委日前联合制定了《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的支持对象是,在江西省行政区划内依法登记、注册且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的中小微型企业,以及为江西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服务机构。
江西省财政厅负责支持资金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并对支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江西省工信委负责支持资金项目管理,拟定支持资金的年度使用范围和支持重点,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服务,组织绩效考核和资格认定。(金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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