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支持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根据《办法》,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先进与智能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新能源、高性能材料、生态环保、优势特色农业与生物种业等广西创新名片。申报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进行产业化,实现年新增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Ⅰ类项目),补助标准为技术交易金额的20%,单项成果补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及年新增销售收入;实现年新增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项目(Ⅱ类项目),对其补助的标准为技术交易金额的30%,单项成果补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实现年新增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Ⅲ类项),可获补助技术交易金额的40%,单项成果补助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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