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助小助微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时间:2017-01-11





  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创新和完善支持方式,支持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体系,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取得新成效。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一是筹措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发展。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共筹措中小企业发展资金3.7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2.75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技术创新,帮助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是继续对新办微型企业予以资本金补助,激发微型企业创业活力。安排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资金0.8亿元,鼓励“九类人群”(指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库区移民、被征地拆迁户、残疾人、城乡退役军人)新创立微型企业,以创业促就业。三是优化整合财政科技资金,形成自治区本级财政五大科技计划,共安排资金8.15亿元,用于支持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内的创新主体开展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


  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加大贷款力度


  一是继续实施“惠企贷”工程,支持中小工业企业信贷融资。在原有4.5亿元的基础上,2016年新增安排1.2亿元自治区中小工业企业信贷引导资金,并带动各市按不低于1:1比例共同出资,建立起近12亿元规模的全区中小工业企业信贷引导资金,带动各商业银行按放大8—10倍的额度,向信用好、产品有市场、能增加税收和就业岗位的中小企业,发放无抵押、无担保或少抵押、少担保、低利率的流动资金贷款,缓解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据统计,截至2016年11月底,参与申请“惠企贷”业务的企业共1814家,其中获得贷款企业598家,银行累计发放贷款1142笔,发放金额76.62亿元。


  二是建立担保风险分担机制。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对担保机构、银行开展的小微企业融资给予风险补偿,引导金融机构为更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2016年向18家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发放风险补偿资金4533万元,向131家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风险补偿资金2293万元,惠及57282户中小微企业。


  三是参与研究组建以自治区再担保公司为龙头、各级担保机构、银行参与合作的政府性担保体系建设。2016年,自治区财政对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至10亿元,并确保5年内、力争3年,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规模达到25亿元以上,推动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性担保机构体系,缓解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关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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