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磊 通讯员 赵思亮) 日前,记者从市商务部门获悉,许昌市印发实施了《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意见》,决定全面开展驻地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力促开放招商工作新突破。
驻地招商方面。各县市、区分别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若干个招商小分队常驻目标区域,由1名副县级以上干部任组长,每年至少引进2个5亿元以上产业集聚区主导项目。年度期满,依据《许昌市驻地招商项目奖励细则》,对各小分队驻地招商项目引进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拟定奖励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目前,许昌市已在北京、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地布点9个,到位专职招商人员26人。
委托代理招商方面。由市政府与委托代理人签订代理招商合同,受托人引进总投资5亿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形成稳定税源和就业的项目,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目前,许昌市已分别与深港投资联合会、广东商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利用对方与国内外500强企业建立的招商合作平台,编制《许昌市招商引资规划》,对招商模式、运作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推动知名企业投资许昌。
来源:许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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