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实施招商项目约束退出机制


时间:2014-10-29





本报讯(通讯员罗靖尧)为规范工业园区管理,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镇沅县按约谈、整改、清退程序对招商项目实施约束退出机制。

约束机制即建立项目预审制度,对项目的产业导向、投资强度、注册资本、环境影响、投资效益、投资主体及项目推进计划等相关内容进行综合审查,完善《入园协议》和《土地出让合同》,建立项目履约承诺制度,提交投资项目承诺书、缴纳履约诚意金,严格项目建设周期、严格《土地使用证》办证。

退出机制即由于企业原因超过协议约定的开工时间6个月以上未动工;在建设周期内,因自身原因造成连续停工6个月以上;分期建设项目中一期未按协议开工竣工,或一期按约定时间竣工后1年内二期未开建;建设期满未建完,又无投资双方约定调整,建成后半年未投产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遵守规划、破坏土地资源、污染环境、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有重大安全隐患、违法经营等情况且无正当理由的,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有权要求企业退出园区。

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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