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时间:2015-01-13





  本报讯 近日获悉,成都高新区从2015年1月1日起,启动实施《成都高新区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在成都高新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不用再分别跑手续办审批,只需在一个窗口就可以全部搞定。据悉,“三证合一”在四川省尚属首次。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在不改变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审批职能、不改变原有证号编码规则的前提下,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一,向企业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登记制度。

  “实行‘三证合一’是成都高新区推进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的重要举措。”成都市高新区工商局副局长孙秀蓬表示,《成都高新区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启动实施,将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成都高新区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促进成都高新区经济在新常态下实现稳中向好发展。

  根据《成都高新区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企业可自主申请是否办理“三证合一”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实行一表申请、材料共享、信息互认,并按照现行并联审批流程和时限办理,最快可在申报当天办结。对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成都高新区将免收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工本费;对不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按照原登记要求和收费标准,收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工本费。此外,对于已实行“三证合一”登记,但企业经营确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由质监、国税、地税部门根据企业申请,凭其提交的载有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予以制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收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工本费,并做好相应记录。(涂丽君)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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