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抢抓长江经济带和“双两百”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机遇,非公经济发展呈现良好态势。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607.98亿元,民营经济占GDP比重57.5%,同比增长9.4%,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位居全省第一。
为推动全市非公经济发展,泸州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27个市级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7个区(县)组建了民营经济工作组,建立重点民营企业联系制度,市级部门联系重点民营企业100户。同时,泸州市制定了《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将11户企业作为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重点培育单位。“我们还专门建立民营经济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市、区(县)工商局建立非公经济组织党委。”泸州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单独建立党组织936个、联合建立党组织381个。全市共有党员9215名,非公经济党建工作的“泸州模式”得到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委、市委领导的高度肯定。
今年以来,泸州市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稳定经济增长的意见》《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意见》等文件,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切实保障省级重大项目实施。截至9月底,全市发展民营企业33954户,规模以上企业1472户。全市推动民营科技型企业获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280个,争取资金11014万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全市初步建成电子商务中心、俊浩互联网园区快递分拨中心等电商集聚区。“我们还鼓励民营企业创品牌、树诚信,全市民营企业拥有驰名商标19件、著名商标62件、知名商标165件,国家级‘守重’企业13户、省级71户,省级诚信守法示范企业11户。”泸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在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方面,今年前三季度,全市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余额521.34亿元,同比增长23.9%;融资性担保机构向512户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担保贷款55.96亿元。同时,泸州市相关部门全力支持民营企业争取专项补助资金,民营企业获得补助资金占申报项目总数的60%以上;鼓励民营企业参加“万企出国门”活动,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民营企业给予展位费等补贴;对在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开展业务的民营企业给予仓库租金补贴;对参加出口信保并符合相关要求的民营企业给予保费补贴。泸州市还出台《泸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向企业提供应急转贷总规模达1亿元的“过桥”资金,企业办理应急转贷资金程序更简化、时间更快、费用更低。“原来需要40个工作日,现在20个工作日就能办结。贷款利率比过去更低,担保费用也降了一半。”一家民营企业负责人介绍说。
在提供就业方面,全市62户民营企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吸纳毕业生841人;49户民营企业为523名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岗位。(记者颜伟 通讯员 张修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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