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呼伦贝尔市围绕“五大基地”建设,采取有力措施继续稳投资、抓项目、保运行,确保全市经济稳定增长。
一、明确方向,继续保持投资强度
按照国家、自治区鼓励的投资方向,呼伦贝尔市既要抓好大项目,也要抓好周期短、见效快的中小项目。2015年,全市安排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910亿元(新口径),增长13.5%,其中工业计划投资290亿元,交通电网基础设施计划投资150亿元,农牧林水利计划投资80亿元,城建房地产开发计划投资280亿元,商贸服务业计划投资95亿元,社会事业计划投资15亿元。一是强化基础设施领域投资。优先推动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的铁路、公路、民航、电网、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二是加强产业结构调整领域投资。大力发展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推动清洁能源、现代煤化工和有色金属等重点产业的产业延伸、产业配套方面的项目建设,着力打造产业集群;加快推进木材、乳业和建材等传统产业的整合重组和转型升级。三是加大民生社会领域投资。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十个全覆盖”中涉及城市居民住房以及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大力发展物流、商贸和旅游文化等产业,加快推进养老、健康、家政、信息和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发展。
二、多措并举,突出抓好重点项目
2015年,全市安排市本级重点项目210个,总投资2446.9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99.38亿元,其中,新建项目89项,年度计划投资167.32亿元;续建项目121项,年度计划投资232.06亿元。
(一)做好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为推动重点项目实施,呼伦贝尔市成立了重点项目办。一是加强跟踪督查。在坚持按月进行常规调度的基础上,对于重点项目推进的重要节点,适时召开专项调度会,集中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重点项目办和政府督查室共同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实地查看工程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对于突出问题专题通报。二是明确和落实责任。落实旗市区的主体责任,督促旗市区、园区主要领导加大对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的领导力度;强化要件办理部门的责任,明确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要把重点项目的要件办理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定期开展调度和督查,督促旗市区的所属部门主动协调服务。三是动态掌握,紧密推进。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和年度计划投资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项目推进过程中,要注意各环节间的衔接,动态调整推进节点计划,前阶段工作完成后即刻转入后续推进工作。
(二)强化服务,切实为企业解决问题。一是解决问题抓存量。加大对煤炭、电力等经营困难企业的服务力度,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开拓市场,度过难关;全力抓好经济运行的日常调度,优化原材料和人力资源等生产经营要素的配置,发挥好扶持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挖掘和释放企业闲置生产能力。二是积极谋划抓落地。对已经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积极落实配套生产条件,一企一策解决具体问题,力推项目投产达效;对处于前期工作的项目,已完成报批手续的全力支持完善开工条件,尽快敲定在谈的中小项目,加快前期工作进度,确保早日开工。
(三)内外结合,广开资金来源渠道。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资金。抓住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谋划一批项目,加快完善项目要件,争取项目进入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库。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创新融资方式,组织银企对接和沟通,推动企业直接融资,扩大金融机构信贷规模;探索构建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为企业不动产抵押和农牧林业产权流转提供服务,推进土地、矿业权抵押融资。三是推动激活民间投资。组织编制《呼伦贝尔市中小企业投资指导目录》,研究推出呼伦贝尔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的示范项目,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等多种模式进入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事业等领域。
在各类政策的推动下,2015年1-2月份,呼伦贝尔市经济运行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预计完成156.8亿元,同比增长2.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4.3亿元,同比增长19.2%;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18.5亿元,同比增长7.1%。全社会用电量为14.5亿度,同比增长2.3%,其中工业用电量为10.8亿度,与去年同期持平;公路货物周转量完成23.1亿吨/公里,同比增长6.76%;存款余额为1174.7亿元,同比增长3%,贷款余额为811亿元,同比增长20.8%,存贷比达到69%,同比增长10.2个百分点。随着4、5月份全市各地陆续进入施工期,投资的拉动作用将不断显现,经济运行将继续趋稳。
来源: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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