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处我国西北,矿产资源丰富,经济发展迅速,是西部地区第一个人均GDP过万美元的省份,而且,内蒙古毗邻蒙古国和俄罗斯,边境贸易活跃。在加工贸易产业转移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的背景下,内蒙古加工贸易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内蒙古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主动适应和引领外贸发展新常态,承接加工贸易向我国中西部转移,推动全区外贸稳定增长,内蒙古印发了《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内蒙古以重点加工贸易项目和企业为抓手,跟踪服务并推动玉米——苏氨酸、有机发光显示器、原油、羊剪绒和木材等一批重点加工业务,促使加工贸易大幅增长。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内蒙古加工贸易实现进出口总值4.89亿美元,同比增长100.4%,其中,出口增幅达1.9倍。
目前,《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内蒙古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目标,即2016~2020年,全区加工贸易年均增长10%以上,到“十三五”末,全区加工贸易年进出口额超亿美元的企业总数达到3~5家,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10亿美元。并提出以加强基础设施、功能配套设施和产业发展环境建设为保障,以工业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保税物流中心、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为主要载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有实力、有技术、有品牌、有市场的企业来我区兴办加工贸易企业。大力发展配套产业,延长产业链,实现加工贸易产业集群化,不断扩大加工贸易规模,进一步提高加工贸易占全区进出口总额比重。
内蒙古商务厅厅长孙炜东充分肯定了加工贸易的重要作用,明确指出要立足区情,创新发展加工贸易。内蒙古商务厅提出“主动承接国际和国内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促进我区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保持加工贸易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营造有利于加工贸易发展的舆论环境,稳定政策预期,增强发展信心。
据孙炜东介绍,《实施意见》强调把握产业转移的趋势和机遇。在当前欧美实施“再工业化”战略,发展中国家加快承接国际产业及资本转移的背景下,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主动承接境外与沿海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同时,坚持发挥区域特色与提升产业优势相结合,坚持扩大加工贸易规模与推进转型升级并重,着力推进加工贸易向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升级。《实施意见》强调统筹传统优势产业与新兴产业协调发展。继续发展纺织服装、机械制造、木材加工等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产业;引导电子信息、移动通信、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利用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重点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以加工贸易方式扩大出口;支持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设备改造,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内蒙古加工贸易与“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经济外交战略紧密衔接。内蒙古不断布局加工贸易境外合作,鼓励企业利用现有的设备和成熟技术到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业务。从优化加工贸易发展环境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都对改革创新管理体制作了安排,提出进一步优化加工贸易业务管理及监管方式,以更精确、更便捷的管理降低企业成本。
但由于内蒙古区加工贸易规模和占比偏小,对个别企业和产品依赖性较大,且大规模扩张存在着交通物流、上下游配套等基础性制约因素,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任重道远。(张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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