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承接加工贸易转移,主动融入京津冀,对接俄蒙欧,大力发展物流产业和进出口贸易,内蒙古正在努力打造向北开放的桥头堡。
日前,海关总署批复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增加1个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指标,今后内蒙古自治区除已经开关运行的赤峰保税物流中心外,将另增设保税物流中心(B型),这将有助于优化内蒙古中西部地区物流业发展,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和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提升内蒙古中西部城市群的对外开放水平。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经海关批准,由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可以在场所内办理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开展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业务,以及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保税物流中心由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外汇局联合审批设立和验收。
内蒙古正在构筑现代物流体系,加快物流中心建设,加强高速公路、铁路、航空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多种运输模式无缝对接的快捷、高效、低成本的现代物流体系。商务、口岸、海关、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衔接,探索铁海空联运线路和办理站。
内蒙古支持工业园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鼓励引导企业采用多种联运方式开展外贸运输,实现公铁海空之间的快速中转和无缝衔接。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展公路甩挂运输,加大对货运场站建设、改造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逐步构建层次清晰、功能完善、衔接顺畅的站场节点体系。加强与沿海地区物流枢纽的协作,积极引进和培育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加强国际货代企业与进出口企业之间的对接,降低出口企业物流成本。
在加工贸易业务量大的口岸、海关监管场所设立加工贸易专用窗口,集中办理加工贸易手册的设立、变更及核销等业务,建立承接产业转移的配套通关体系。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全面落实“三个一”(海关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作业模式)、“三互”(协同推进“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实现信息互换;构建通关一体化管理格局,推动实现监管互认;建立健全口岸联合防控机制,推动实现执法互助)和区域通关模式。加快检验检疫验放速度,对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预先受理报检、预先实施检验检疫、分批核销的便利通关待遇。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各有关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通关效率。(张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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