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内蒙古国税局认真组织金融业营改增专项辅导,积极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帮助金融业纳税人更好地适应新税制。据统计,内蒙古金融业税负从试点初期的略有增加,到2016年第三季度开始实现税负整体下降。2016年5月~11月,内蒙古金融业3203户试点纳税人申报销售额3570亿元,实现增值税29.77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的法定税负相比,合计减税1.12亿元,税负下降3.6%。
据了解,为确保金融业营改增专项辅导取得实效,内蒙古国税局针对金融业的行业特点,从自治区国税局、基层国税局和纳税人三个维度制定了专项辅导方案,要求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国税机关的税收政策、防伪税控管理、发票管理和税源管理相关人员全部参加辅导,辅导对象包括金融企业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办税人员、开票人员和税务代理人员,实现了专项辅导的全覆盖。同时,该局根据纳税人经营特点、纳税方式和业务复杂程度,对辅导科学合理分工,自治区国税局负责全区57户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的辅导,盟、市国税局负责银行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财务公司和信托公司的辅导,旗、县、区国税局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等数量多、业务相对简单的纳税人辅导。据统计,2016年9月~12月,内蒙古国税系统共投入人力2000余人次,实地辅导金融业纳税人2987户,辅导金融企业人员5000余人次。其中,自治区国税局对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人保、平安保险等大型金融企业开展了两轮专项辅导。
“国税机关帮我们理顺了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对每一张专用发票都细化到具体征收品目,同时实地辅导信息系统的使用,现在我公司已实现减税1826万元。”内蒙古最大的地方性金融企业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李志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为确保营改增政策落地生效,内蒙古国税局组织税务人员积极送政策上门,实地“问诊把脉”。该局主要采取听、查、谈的工作方式,听取纳税人营改增试点情况介绍,了解存在的问题,查看抵扣凭证和申报核算资料等,组织有针对性的税法辅导,解答具体业务问题。据统计,2016年5月~12月内蒙古国税系统共对1527户纳税人开展了“一对一”“面对面”的解答辅导,明确免征界定等6方面162项具体业务问题。通过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断规范政策运行,更多的金融业纳税人更好地适应了新税制,有效减轻了税负。据统计,前述5个银行2016年第四季度发生进项税额22332万元,较第三季度增长了近3倍,基本上实现了应抵尽抵;内蒙古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等168户一般纳税人选择了按照3%征收率简易计税。
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财务部任慧说:“国税机关及时辅导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项目范围,帮助我行建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部考核管理制度。2016年第四季度,我行实现增值税1亿多元,抵扣税款是第三季度的6倍多,比缴纳营业税减负近1000万元。”
据了解,随着营改增后金融业税负下降,内蒙古金融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据内蒙古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前11个月,全区金融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6%,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增长18.4%,贷款余额增长14.2%,保费收入增长24%。(本报记者 任恒君 通讯员 岳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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