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鼓励金融支持旅游业


来源:中国旅游报   作者:唐永学    时间:2017-03-06





  笔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了解到,内蒙古金融办近日联合自治区旅游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等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扩大信贷规模、拓宽融资渠道、改善支付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措施。


  意见指出,有效增加旅游业信贷供给,优先支持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和纳入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自治区级PPP项目库的重大旅游项目;鼓励旅游企业进行债券融资,推动旅游企业利用门票收入等固定或循环现金流作为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进行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融资;加强旅游景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旅游景点增设网点和自动取款机,提高旅游窗口综合服务能力;发挥保险资金的融通功能和保险公司机构投资者作用,鼓励保险公司投资旅游企业发行的债券,丰富旅游产业相关保险产品;完善旅游产业外汇兑换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用足用好各项外汇改革便利化措施,扩大旅游外汇汇兑业务覆盖面。


  意见指出,搭建旅游投融资平台,支持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整合本地区旅游资源,组建旅游投融资公司;扩大内蒙古旅游卡的发行,并将其作为打造壮美内蒙古亮丽风景线景区品牌、展示独特草原风情的有效载体;服务旅游企业跨境投资,积极支持旅游企业境外并购、境外投资,推进旅游贸易投资的外汇管理和结算便利化,提高旅游企业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打造智慧旅游平台,探索无现金旅游服务,通过打造“线上+线下”的“互联网+旅游”商业运营模式,升级内蒙古旅游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功能,实现网上选购和支付等。(唐永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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