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河南省将进一步完善林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时间:2014-03-11





  规范林地承包经营保护林农合法权益

  今年我省将建首批林地承包纠纷仲裁庭

  3月9日,从省林业厅传来消息,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林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使全省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率提高到75%;同时,首批建立10个以上县级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其中,洛阳、三门峡、南阳、信阳各成立2个,郑州、平顶山、安阳、新乡各成立1个。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主要内容,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

  河南省林业厅副厅长李军表示,今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我省县级林业部门将尽快加入本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成为其成员单位。林地面积较大的县(市、区)将设立“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办公室”和“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聘任威信较高、熟悉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的林业仲裁员,对出现的承包经营纠纷,及时调解和处理。

  为切实提高家庭承包率,真正落实林农的经营权、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前不久召开的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的监督管理,对已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地方,要严格履行承包经营合同。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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