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乡等4市被核减用地指标


作者:高长岭    时间:2014-08-05





  8月4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由于供应土地不及时、土地资源闲置浪费问题突出,我省对部分省辖市、省直管县开出“罚单”,相关地方政府负责人被省政府约谈。

  据介绍,4个省辖市由于供地率、征地率不达标,受到了“核减用地指标”的处罚。根据规定,郑州、平顶山、南阳3市2011~2012年度中心城区平均供地率未达到40%,新乡市2011~2013年度中心城区平均征地率未达到60%,国土资源部要求分别核减郑州市、平顶山市、南阳市、新乡市今年新增用地指标37公顷、19公顷、93公顷、36公顷,共被核减185公顷。

  在2011~2013年农转征项目建设用地平均供地率排名中,周口市、郑州市、鹤壁市分居后三名;在省直管县中,后两名是汝州市、新蔡县,我省决定对周口市、郑州市、鹤壁市、汝州市、新蔡县5市县中心城区除省以上重点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以外的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实行限批3个月,限批从今年8月份开始执行。

  此外,8月1日省政府召开约谈会,对郑州、平顶山、新乡、南阳及鹤壁、周口等市相关负责人实施了约谈和问责。 (记者高长岭)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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