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注册资本低于50万元的公司允许“白手起家”


时间:2012-07-13





日前,记者从河南省工商局获悉,该部门已正式下发《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兴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注册资本可以“零首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此前开公司最低也得缴纳3万元的注册资本。新《通知》规定,投资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作价出资,非货币资产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可达70%。创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无最低出资数额限制。对注册资本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在2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即可。

  据悉,与现行的企业注册登记办法相比,《通知》对小微企业名称的要求进一步放宽:允许小微企业在名称中使用“实业”、“科技”、“商务”、“营销”、“物流”、“农家乐”、“文化传播”、“文化传媒”、“创意设计”、“商务会展”、“服务外包”等不反映具体行业或能够反映服务内容、方式的字词表述行业,允许连锁经营小微企业申请设立时名称中使用“连锁”字样。

  于此之外,工商系统对小微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今后也将放宽。《通知》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前置审批或许可的以外,小微企业可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申请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没有列入的经营项目,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未禁止的,均积极予以支持。

  《通知》规定,河南省工商系统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支持企业发展的规定,凡适用于小微企业的,均继续贯彻执行。凡2014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资本或出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免征企业注册变更登记费、补换营业执照工本费和企业年检费。其中,免征范围内的企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增资后注册资本超过50万元的,按原规定征收登记费,减资后注册资本等于或低于50万元的,免征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免征注册变更登记费、补换营业执照工本费。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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