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列入计划的企业全部完成搬迁改造


来源:河北日报   时间:2017-08-14





  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全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到2018年3月,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都要启动搬迁改造工作。到2019年10月,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完成搬迁改造工作。
 
  方案提出,各地要充分考虑区位条件、发展基础和环境承载能力,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社会可接受风险等级,明确搬迁改造企业名单和期限,分批分阶段统筹实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搬迁改造。
 
  各市、县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对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区分情况,逐一分析,实行“一企一策”,精准支持,周密部署,稳妥推进。对搬迁改造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并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各市、县政府要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及时对安全、环保隐患进行整改,防止突发安全、环境事件。
 
  搞好场地治理。各市政府要指导搬迁改造企业科学编制搬迁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企业生产、存储设施处置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和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加大资金支持。各地要根据实际,制定资金支持方案,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给予土地收益、贷款贴息等资金支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保障土地供应。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规范补充耕地指标转让,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退出的国有土地,根据出让合同约定,改变用途需由政府收回的,可交由政府收回。(记者 曹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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