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三省确定“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


时间:2011-09-07





  本报讯 8月24日,辽宁省召开的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确定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东北三省“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减排目标浮出水面。


  到2015年,辽宁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将比2010年下降17%;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将分别比2010年下降9.2%和10.7%;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将分别比2010年下降11%和13.7%。今年,辽宁省将加大对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和石化等行业的调控力度,同时,着力抓好重点耗能行业的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和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辽宁省政府还将加强对各地区和各部门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并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吉林省将重点抓好四项任务:一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着力实施支柱优势产业跃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特色资源产业提升等十大产业发展计划,特别是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二是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综合治理,突出抓好石油、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电力六大高耗能领域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工程;三是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四是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


  黑龙江省“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是: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降低8.6%,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2%,氨氮排放量降低10.4%,氮氧化物排放量降低3.1%。节能减排的主要矛盾将集中在工业、建筑、农业、交通、公共机构等五大领域。同时,黑龙江省将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强节能管理,规划建设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等。

来源:中国冶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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