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解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海事审判服务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分六个部分,明确17条具体举措,旨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海事审判服务格局。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海洋”成为高频热词,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做强做优做大海洋产业。“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海洋开发利用保护。坚持陆海统筹,提高经略海洋能力,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在此背景下,辽宁出台《实施意见》,以司法力量护航海洋经济发展。
根据《实施意见》,辽宁省法院将指导建立大连海事法院与沿海六市法院的司法协作工作机制。同时,主动对接海事、海警、渔业等行政主管机关,建立信息共享、纠纷预防、联合调处机制,协同推进“海上枫桥经验”的发展与实践,实现海洋治理多元共治。
在配套制度方面,辽宁省法院出台了《关于建立沿海经济带法院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大连海事法院与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辽河等七家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为协作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在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辽宁省进一步制定了加强沿海经济带法院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意见,辽宁省将完善管辖移送机制。建立健全污染海洋及通海可航水域的环资案件移送海事法院管辖的商请机制,若协商不一致,则由辽宁省法院指定管辖,让案件审理更专业、司法服务更便民,切实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据大连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贾传喜介绍,2025年,大连海事法院对照辽宁省海洋强省建设目标,立足海事审判,以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取得良好成效。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出台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举措,精准服务涉海企业。联合中国船东互保协会、辽宁海事局等25家单位升级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会同中国渔业互保社为渔船主提供预担保服务。在护航海洋产业稳健发展方面,组织造船业法律风险工作交流会,与大连市公安局、海洋发展局等七部门建立协同机制,服务造船、海上风电等新质生产力。在助力提升渔业本质安全方面,组织涉渔船法律问题工作交流会,深入恒力重工、高校和行政机关调研“木改钢”工作,提出司法建议,织密海上“安全网”。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新收涉外案件同比上升55.7%,涉及55个国家和地区。发布中英文白皮书,组织法律服务“冰上丝绸之路”建设工作交流会。(记者孟祥山)
转自: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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