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施“国内最严格最全面”控烟条例


时间:2014-03-03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宣传倡导为主,强调场所管理者的义务,16类场所被列入禁烟范围。深圳公共场所、办公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部分公共场所室外区域主要是医院、学校将全面禁烟。这些禁烟场所都必须有标识,不能放置跟烟草有关的物品,对违规吸烟的,工作人员要予以劝阻,如果不加劝阻,任由吸烟人吸烟,场所经营者将被处最高3万元的罚款。

  而对于违反条例吸烟,又不听劝解的个人,将当场罚50元,拒不改正的罚200元,阻碍执法的罚500元。

  3月1日到7日,为劝阻整改阶段,对在禁烟场所吸烟者进行劝导、警告、限期整改;3月至5月,每个月确定一周为集中行政处罚周;6月份以后进入日常执法。

  此条例将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列为限制吸烟场所,到2016年12月31日,这些场所也将成为禁烟场所。

  深圳市副市长陈彪在启动仪式上表示,新《条例》的最大亮点是形成了以卫生部门为主,交通运输、文体旅游、市场监督、公安、城管、民航、铁路等多个部门齐抓共管的执法模式,并强化了控烟场所管理者的责任。

  深圳市控烟办在现场向市民发放了《控烟条例》单行本、宣传折页、控烟标识等,各执法责任单位按照不同职责,分六条执法行动线路,开展控烟执法劝导、控烟条例宣传行动。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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