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广东省人社厅联合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税局发布《关于公布2016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2861号)明确,2016社会保险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从14958元调高到16575元,下限从2408元调高到2906元。
上述公布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那么已经按原标准缴费的怎么办?《通知》明确,已按原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预收的,要从2016年7月起将应收数与预收数进行对比结算,按规定缴纳差额部分,缴纳费款的缴款期限统一延至2016年12月31日,具体的经办规程和操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级地税部门协商确定。
城乡居民医保征集意见
又讯(记者何颖思)对城乡居民医保有意见?赶紧提!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该局正通过微信平台开展调查活动,不论是否参保、老人还是小孩,都能参与调查并发表意见。此次征集的是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意见,内容包括缴费水平、待遇水平、网上办理业务等方面。
市医保局指出,此次调查旨在探索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的优化和完善机制,进一步提升医保城乡统筹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广报记者何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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