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广东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博士后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申报成功的每位进站博士后,省财政资助60万元,后续再资助承诺连续在粤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安家补助40万元。
《通知》称,优先资助国家和省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及基础学科研究的博士后。同时,资助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有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年龄在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进站时间为项目启动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本年度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12月1日);近2年内(2014年3月30日后)在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排名以2016年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为准)获得博士学位,在我省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并承诺在站2年以上;未获得过国家“千人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我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等国家和省重点人才工程资助。
省财政给予每位进站博士后资助60万元,分两年发放到设站单位。每年资助50名左右,每个设站单位每年不超过5人。对获得本计划资助,出站后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承诺连续在粤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的安家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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