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昨获悉,根据城厢区日前出台的《关于扶持城厢区电子商务企业的若干实施意见》,今年起,区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电子商务专项资金,连续3年滚动用于支持电商产业发展。据介绍,该项资金将扶持电商企业转型升级、重点优质品牌导入、培育开发电子商务楼宇等7个方面。《意见》规定,入驻区域属地管理、首次纳入限上统计,且每年销售额保持递增30%的电商企业,区政府连续3年给其补助。
获国际、国内一线品牌的网络代理授权的企业,且前6个月在指定办公地点试运营的,免收房租。对接台湾名牌名品,落户城厢建立网上分销中心,且年销售台湾产品金额达1000万元或2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单品牌2万元或5万元补助。
同时,实施电子商务财税优惠奖励制度,适当奖励部分贸易兼零售的有产生税收的电商企业,年缴纳税收100万元以下的、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5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其上缴所得税形成区级财力的50%、60%和80%给予奖励。
此外,还鼓励引进全国十强快递物流和国际先进快递物流到设立分区总部独立核算的,企业在该区一注册,给予5万元的奖励。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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