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厦门海关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厦门海关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14项监管创新制度的相关进展情况,根据工作安排,本次复制推广将分三阶段进行,第一批具备复制推广条件的6项制度将于9月3日起正式实施。
第一批6项制度包括“区内自行运输”“保税展示交易”“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集中汇总纳税”等,9月3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复制推广,9月18日起将复制推广到区外符合条件企业;第二批包括“先进区、后报关”“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仓储企业联网监管”“智能化卡口验放”在内的4项制度将于辅助管理系统开发完毕后复制推广;第三批4项制度将根据有关部委批准情况和企业需求,在报经总署核准后,在具备复制推广条件基础上适时推进,具体包括“境内外维修”“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内销选择性征税”等,以上各制度的具体实施时间都以厦门海关公告为准。(《厦门观察》记者 廖丽萍 通讯员 刘频)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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