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建立和完善福建省重点项目管理长效机制、对拟增列的省重点项目严格把关、对不合格的省重点项目及时淘汰,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和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重点办)日前发出通知,建立规范省重点项目淘汰退出和参照增补机制。
据悉,每年年底,福建省发改委、重点办都要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已列省重点项目两年仍未开工建设、无实质性进展或已明确停缓建的,在筛选下一年度省重点项目时报请省政府批准淘汰退出省重点项目名单,福建省国土、林业、海洋等部门将督促项目所在地对长时间占用土地、林地、海域指标不开工建设或已经供地、未按要求开工造成土地林地、海域闲置的,及时进行调整盘活,确保有限的指标用在急需的项目上。
此外,福建省政府在每年年初确定并公布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之外,安排5月、9月两次定期审定增补参照省重点项目管理的项目名单。申请列入参照福建省重点项目管理的项目,必须符合当年该省重点项目筛选标准,前期工作达到一定深度。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商品房开发项目,不予列入参照省重点项目管理。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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