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拟培育重点产业和园区 定创增长指标10%


作者:古辛英 琴君    时间:2015-04-30





  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培育高成长企业六条措施的通知》和《关于促进工业园区提升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4月24日,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召开政策解读会,将由经信委牵头负责措施的具体实施。

  据了解,本次政策出台是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通过培育高成长企业和引导退城入园、集约化发展拉动全省经济增长为目标,重点在工业方向引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创新、新兴产业可持续快速发展。力争至2017年底高成长企业对全省工业经济增长贡献率达10%以上;至2020年,全省工业园区总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比重75%以上,培育5个超千亿元和20个超500亿元工业园区。

  《关于培育高成长企业六条措施的通知》具体指出:对高成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单家企业最高可达500万元。对于新兴产业,省级将设立不少于30亿元规模的创投引导基金。在首台(套)装备补助上,对获得国家实际投保年度保费80%补贴的制造企业省一级再给予实际年度保费20%的补贴,符合省内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的制造业投保企业给予实际投保年度保费50%的补贴。为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对新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工业设计中心、质量标杆、知识产权应用标杆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对主导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每项分别给予一次性不高于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奖励。

  《关于促进工业园区提升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指出,“通知”的重点是打造一批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现代化产业新城,引导全省工业园区朝创新型、集约型、生态型方向发展。由省经信委牵头抓总,在发改、经信、商务、科技、建设、国土、环保等部门职能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全省工业园区管理与建设工作。工业园区将重点引进龙头企业,加大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并为符合条件的入驻龙头企业提供用电等方面的保障,对工业园区内提供公共服务的检验检测平台、技术开发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创业基地等施行奖励和扶持措施。

  目前,全省大大小小的工业园区大概有270个,几乎全省各县都有工业园区,其对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拉动作用几乎占据了50%的比例。然而,园区的分布较为分散,创造主体40%比例的园区仅为全省七十多家省级以上的开发区,剩下的200家工业园区仅创造了大概10%的工业比重。为了提升工业园区的统筹发展,通过园区集约化发展和高成长企业拉动经济发展协同并进,创造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关于培育高成长企业六条措施的通知》和《关于促进工业园区提升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势在必行。(古辛英 琴君)

来源:中国经济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