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出台《“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2.14万吨、0.3万吨、3.5万吨、4.6万吨。
在优化产能结构方面,对石油石化、化工、印染、染料、焦化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或产能,要依法依规退出;加强化工等高能耗行业能源管控,全面推行能效对标等,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石油石化、化工等重点能耗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此外,“十三五”期间,福建还将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行绿色标识认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记者罗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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