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火炬高新区大力发展众创空间


时间:2015-08-13





  为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进一步完善创新体系,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厦门火炬高新区近日出台的《支持众创空间发展暂行办法》提出,将设立专项资金,重点发展平台驱动、资金驱动、活动驱动和服务驱动的特色众创空间。经评审认定后,被授予“火炬众创空间”或“火炬两岸众创空间”称号的,将享受《暂行办法》的支持政策。

  明确扶持重点。厦门火炬高新区鼓励企业发挥行业优势,发展创业服务平台,支持员工创新创业或吸收外部项目,培育新企业;鼓励各类基金发挥资金优势,投资兴办众创空间,发现、筛选、投资具有较高潜力的项目,孵化新企业;鼓励各类专业化创业服务机构发挥服务优势,提供专业化服务或创建众创空间,促进要素集聚,营造良好创业氛围。

  提高“硬实力”。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厦门火炬高新区按照每平方米最高100元的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已获得补助的,有效期内再次改扩建的,按每平方米最高50元的标准,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利用厦门火炬高新区老厂房、旧仓库、旧街区等存量房改造的,按照改造总费用最高10%的比例,额外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单个机构本项补助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厦门火炬高新区鼓励众创空间合作共建或自建专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或创客实验室,按照众创空间自身建设年度投入费用最高50%的比例、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助。

  优化“软环境”。厦门火炬高新区鼓励众创空间积极主办或对接各种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辅导、创业培训、管理咨询等创业活动,按照其为各类创业活动年度实际支出费用最高30%比例、每年最高给予100万元后补助;鼓励众创空间单独或联合各类社会投融资机构依法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厦门火炬高新区最高可按30%比例进行参股;支持健全在孵项目流动机制,按项目数量对每年新入驻项目数量超过5个(含)的众创空间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奖励;对众创空间已备案的创客项目获得投资超过2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凸显对台特色。厦门火炬高新区突出对台特色,致力于打造两岸众创空间集聚区,以吸引更多台湾人才来厦门创新创业。对被授予“火炬两岸众创空间”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支持;对与台湾地区创业服务机构在厦门合办各类创业活动的,按众创空间为各类创业活动实际支出费用最高40%比例、每年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后补助;对为台湾创客提供低租金众创公寓的众创空间,提高补助标准;对为创客项目引进台湾优秀人才的,给予众创空间最高30万元奖励。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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