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将享受建设专项经费支持


时间:2015-08-13





  近日,福建省科技厅印发《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规定即日起,由福建省内科研机构、高校和科技型企业等独立机构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若被纳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将享有福建省科技厅设立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经费。

  除经费支持外,办法对纳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的各类平台,在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的情况下,由福建省科技厅负责平台业务指导和绩效评估。根据不同的平台类别,采取安排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运行费、后补助经费等方式予以奖励,优先支持解决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如产业技术创新重大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按科技计划平台项目经费予以补助。(谢曦)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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