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方案推动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


作者:兰圣伟    时间:2015-11-23





近日,福建省有关部门发布《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从加强海洋合作、加快设施互联互通等8个方面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支持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为此,《方案》明确,要充分发挥福建比较优势,实行更加主动的开放战略,将福建打造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互联互通建设的重要枢纽、经贸合作的前沿平台、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域、人文交流的重要纽带。

加强海洋合作成为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方案》提出,要加强远洋渔业合作,积极开发太平洋和印度洋公海渔业资源,建立与东南亚、南亚、西亚及非洲有关国家长期稳定的渔业捕捞合作关系。引导、支持企业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加快境外远洋渔业生产基地和服务保障平台建设。

在海洋科技和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方面,《方案》要求,依托优势资源,加强与东盟等国家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海洋濒危动物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生态系统服务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携手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争取在海洋监测、海洋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海洋资源利用等领域制订共同行动计划。支持在闽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沿线国家科研机构开展海洋生态联合观测及风险预警、海岸带变化与修复、海洋碳汇等领域研究和海洋科学考察合作。依托厦门国际海洋周,举办好中国—东盟海洋经济合作论坛,共同探讨和开展在海洋综合管理、减灾防灾、科技交流、资源环境保护、海洋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在强化海上安全合作方面,《方案》明确,要推动与东盟等国家在海洋观测和预报领域的合作,推进海洋搜救、海上减灾防灾、海洋灾害预警等领域的合作,建设联合海啸预警和减灾合作与服务平台。

同时,《方案》提出,要打造重大海洋合作平台,重点支持在厦门建设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全方位海洋合作,打造“创新、合作、共赢”的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平台。支持福州加快建设完善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积极推动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主要国家和地区设立交易分中心,形成面向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海产品电子交易平台。

福建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快推进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对进一步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深化我国与东盟等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合作,打造带动腹地发展的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具有重要意义。(记者兰圣伟)

来源: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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