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大战略部署,2015年福建省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十条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双创”有关政策,多方面鼓励支持推动创业创新,全力营造有利于“双创”发展的良好环境。
完善配套政策为“双创”保驾护航
2015年7月,福建省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提出24方面84点政策措施,从营造氛围、构建空间、培育主体、强化服务等方面力求为创业创新提供支持。建立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梳理了《措施》出台以来各部门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有关问题,进一步细化84项任务分工,逐一协调落实责任单位、推进时限等,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首先,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为创业创新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探索实施与国家顶层设计相一致的“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截至目前,福建省共发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25.74万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来,该省新登记企业数量呈快速上升态势。截至2015年年底,福建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237.5万家,比2014年增长26.7%,注册资本(金)6.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6.7%。
其次,建立专利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创新执法维权工作机制,设立福建省专利侵权判定专家咨询办公室,建立专利侵权判定咨询专家库,充分发挥4个国家级和3个省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及103家省级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的作用,推动建立创业创新企业专利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
第三,积极推进创业创新教育培训。积极完善大学生创业课程教育--创业竞赛——项目孵化全过程的大学生创业教育机制,鼓励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开设创业创新类课程,让创业创新融入专业课程和就业指导课程体系。设立创新创业工作专项资金3000万元,启动创新创业教育指导教师能力提升计划,推动相关高校建立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的激励办法,建设大学生创业导师库。
第四,完善创业创新者社保工作。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离岗创业科研人员保留人事(劳动)关系期间参加社会保险权责,明确将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创业人员纳入社保覆盖范围的政策举措,解除创业创新者后顾之忧。对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的,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
第五,优化财税政策,强化创业扶持。成立规模达1.2亿元的福建省创业创新天使投资基金,投资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内的初创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并安排570万元给予19家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小微企业每家30万元补助。同时,建设和发展一批具有明确产业指向和区域特色的孵化器,并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和省级孵化器给予一次性50万-100万元的奖励。安排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290万元,支持43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建设。此外,积极创建一批创业大本营,对福建省级认定的10个创业大本营(互联网创业园、孵化基地),给予每个20万元的资金补助。
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福建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47.56亿元。并出台《福建省企业科技创新股权和分红激励试行办法》,抓好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政策落实,树立重科技成果转化的职称评审导向。
第六,加强创新创业投融资服务。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并与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合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助保贷”业务,推动各地科技支行共为1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5.04亿元。为60家高新技术企业发放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带动其投保科技险1600多万元,取得60多亿元的风险保障。
积极鼓励发展各类股权投资企业。截至目前,福建省共登记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企业1272家,注册资本1791亿元。支持企业运用股权、商标专用权质押、动产抵押等方式融资,2015年福建省共办理内资公司股权出质登记2474件,出质股权数额841.88亿元,担保债权1882.13亿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2531件,担保债权2087.23亿元。
第七,健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一是推进创新券服务。福建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通过购买服务、后补助、绩效奖励等方式,为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仪器设备使用、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数据分析、法律咨询、创业培训等服务。
二是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福建省创新创业大赛,并已连续举办3届,共吸引该省1178个企业和创业团队踊跃参赛。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服务。2015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发明专利优先审查173件。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833件,为13位申请人办理批量法律状态证明,涉及专利1585件。
四是培育示范平台。培育认定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44个,福建省级财政安排1140万元,给予除厦门市外的38个示范平台单位每个一次性30万元补助。
五是做好简政放权工作,进一步取消和下放企业投资审批权限。出台《精简企业投资项目前置条件试行方案》,规范投资中介服务,简化投资项目前期咨询评审事项和内容。
第八,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等各类人员创新创业。一是鼓励科技人才创业创新,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出台《关于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保留人事(劳动)关系离岗创业的实施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高级科研人员带领团队参与协同创新;制定《关于支持龙头企业人才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建立龙头企业“人才服务直通车”制度,实施“工程技术人才回归创业工程”,鼓励闽籍在外工程技术人才回乡创业创新。
二是助力大学生创业创新。组织进校园政策宣讲活动,为创业大学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出台《福建省人社厅等十二部门关于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的通知》,重点支持600名大学生返乡创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有力推动大学生创业创新发展。
三是推进电商创业。对与福建省电子商务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电子商务高级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10万元;对企业成功引进高级电商人才产生的猎聘费用,按3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
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的同时,福建省也加快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步伐,为该省“双创”工作的顺利开展打造了全方位服务体系。
首先,培育一批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为各设区市提供500万元资金用以建设1个运行模式先进、配套设施完善、服务环境优质、影响力和带动力强的示范创新创业中心,推进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6·18”)与“双创”平台、创业者、创业导师、创新资源对接。
其次,积极争取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推荐三明市申报2015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并成功获批,3年内该市将获得中央财政6亿元支持资金。作为计划单列市,厦门市也获批成为2015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3年内将获得中央财政支持资金9亿元。
第三,推进众创空间建设。目前,福建省各类众创空间达200多家,市级以上众创空间达94家,创业团队数达1000多个,创客人数5000余人,创业导师近500人。今年2月,福建省12家众创空间获得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被列入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体系。
第四,持续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印发《互联网孵化器实施细则》,评审产生14家互联网孵化器,给予一次性补助各30万元。目前,福建省共有孵化器136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11家,省级孵化器31家),孵化面积208万平方米,在孵企业3375家,创业岗位6.9万个。
第五,培育国家级和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2015年,培育认定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5个,福建省级财政安排150万元,对每个基地给予一次性30万元补助。其中,泉州海西电子信息产业育成基地和源和1916创意产业园被认定为第一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五方面发力促“双创”发展
2015年,由于政策措施到位,福建省“双创”工作取得丰硕成果,成为国内“双创”工作发展较好的省份之一。然而,面对成绩,福建省并没有自满,而是冷静分析,找出自身存在的不足,以期更好更大发展。
一是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发展不平衡。受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政策支持力度、创业人员等因数的影响,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发展得相对快一点,其他地区创业资源相对薄弱,需要结合当地创业人员和产业特点加强引导;二是结合区域产业特点的创新创业企业(团队)数量还不够多、质量上还有待提升,特别是在行业细分领域上挖掘得还不够;三是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内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还需要加强,源头技术创新有效供给还需增加;四是创业孵化服务能力还有待加强,特别是为企业(团队)在拓展融资、企业管理、人才集聚和市场运作等方面支持和引导得还不够,扶持创业企业的天使基金明显不足;五是创新力量还较薄弱,创客数量、创业项目还不够多,创业者集聚效应发挥得还不够明显。
针对上述问题,福建省将从多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补齐短板。
首先,抓好政策措施落实。福建省将进一步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和各部门、各地方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
其次,积极推动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继续推动示范创业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建设,把6·18打造成实施“双创”工作的重要支撑平台,积极探索虚拟研究院与境内外顶尖科研单位的创新合作机制,推动更多高层次专家和优秀企业入驻虚拟研究院。
第三,改善创新创业环境。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加快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取消和下放省级核准事项;建立完善“一口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的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机制,进一步提高效率。进一步发展“互联网+”创业创新服务,修改《福建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众创空间等支持力度。
第四,提升融资服务水平。积极发挥省级“小微企业发债增信资金池”作用,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小微企业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并给予费用补助;继续实施中国建设银行“助保贷”项目,发挥企业应急保障周转金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加大支持创客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加大专利质押贷款贴息和企业购买专利补助资金支持力度,促进专利转移运用。
第五,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继续办好各类创业创新比赛。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强化政策解读,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通过主题展览、论坛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展示“双创”工作成果。积极组织开展多层次的创业交流活动,继续办好各类创业创新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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