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旅游条例》下月起实施


来源:中国商报   时间:2016-08-22





  日前,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福建省旅游条例》,新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2002年3月通过的原《福建省旅游条例》同时废止。


  条例首次设立“民宿”的相关规范。条例提出,民宿业的发展,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安全有序、体现特色、保护生态的原则,县级以上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民宿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民宿发展中的问题。


  在游客权益保护和旅游业经营规范方面,条例设专门一章,明确旅行社的旅游合同中约定安排付费旅游项目和购物场所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标明,未事先约定的不得安排。(本报记者林茂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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